球盟会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,塑造企业文化,规范工作服的采购、领用、配置程序,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。
2.2 行政楼办公室人员工作服按夏季、春秋季和冬装工作服三种;车间员工按夏季和冬装工作服两种。
3.1行政部负责员工工作服的统筹管理工作,包括申报、保管、发放及着装检查。
4.2上班时间全体员工应穿着公司统一装着,洁净区、实验室工作人员着装由各部门按程序文件执行球盟会。
4.3工作服按标准分码,申领前应确定好码数,任何人不得更改工作服款式,颜色等。
4.5.1.1常规性申报:每年(夏季3月份,冬季9月份)由行政部门上报《工作服申购审批表》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,统一询价订制。
4.5.1.2临时性申报:在无库存工作服情况下,由于临时性的工作服制作,达到20套以上标准再统一申报制作。
4.5.2为保证工作服性价比最高球盟会,工作服制作采取询价、比价方式进行球盟会,选择最优厂家制作,每年询比价一次,确定制作厂家球盟会。
4.6.1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一星期后才可领取工作服(临时工均不发服装)根据季节领取冬装或者夏装球盟会。
4.6.2领用工作服时领用人必须在《工作服领用登记表》上签字;根据所在季节,五月至十月间发放夏装两套,十月至次年五月间发冬装两套。
4.6.3原则上正装夏装及春秋装两年更换一次;工作装一线员工一年更换一次,后勤员工两年更换一次。
4.7.1试用期内的员工离职 ,已领用工作服的,缴纳100%的工作服成本费,服装归员工。
4.7.2工作满3个月未满12个月离职的员工,在离职时依差缺月数从工资中扣除服装成本费,服装归员工。
4.7.3工作满12个月的离职员工,辞职时可不扣除任何费用,服装归员工。
4.7.4在工作服使用期限内,如因人为破损的,损坏者按工作服补买时市场价格缴纳费用,如因公破损的,向部门负责人申请,行政人事部审核,总经理批示后方可补领。
4.7.5工作未满12个月员工因工作调动或者职务调整时,如需更换统一的工作服。如调职后未满12个月离职的,原工作服费用承担按入职日期计算,新工作服的费用承担按调职生效日期计算。
4.8.2着工作装时,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、款式得当的裤子和鞋类,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,不得穿拖鞋或拖鞋式凉鞋。
4.8.3员工穿戴工作服必须得体、整洁、自然并勤于洗换,不得出现掉扣、错扣、脱线员工着冬季工作服时,如天气较冷时可在着冬季工作服的同时加自己的外套。
4.9.1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天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员工着装,发现未穿工作服的警告并让员工及时穿着。如因特殊原因(如雨天未干或其它客观原因)不能穿着工作服的应由本部门直接上级报至行政部门备案,否则按制度处罚。
4.9.2入职满一周的员工须领取工作服,应按本制度要求穿着工作服,未穿着工作服者乐捐5元/天;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未穿工作服者,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加乐捐款50元。
4.9.3行政部对全公司员工着装进行抽查,3个月内累计达到5次及以上未穿工作服者,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,恶意破坏公司整体形象,可给予无偿辞退处理。直接领导监管不力,承担连带责任,处以5元/次罚款。
5.本制度的解释及修订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,以往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,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